在旅游出行,通常会涉及旅游保险,而旅游保险通常分为两类,一类是我们熟悉的旅游意外险,另一类则是旅行社责任险。
“责任险”与“旅意险”的最大区别在于把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统一为旅行社,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,有效保障了游客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。
“旅游意外险”是旅行社为游客投保,一方面,旅行社交了保费,只是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,充当代理人的角色,真正的投保人仍为游客;另一方面,旅行社虽然出了保费,但被保险人、受益人均为游客,一旦出险,游客的权益受到保障,但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能代替存在过失的旅行社的赔偿责任,旅行社的责任风险不能转嫁,造成旅行社的权利义务不对等。
具体的说,旅行社责任险是指: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,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,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,致使旅游者人身、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,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。该责任保险的投保人是旅行社(也即被保险人)
(一)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;
(二)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、医药费用赔偿责任;
(三)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;
(四)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,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等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、食宿费用,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,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、住宿费用,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;
(五)旅行者的行李物品的丢失、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;
(六)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;
(七)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。这里的“赔偿责任”是指由旅行社的过错造成的游客的财产、人身的损失。因而对于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,由自身疾病或个人过错导致的受损,或者在旅行社组织安排的活动之外,发生的损失,旅行社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。因此,旅游者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时,一是要注意不要参加自己的身体条件不能完成的活动;二是要注意保护自身及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,妥善保管所携带的行李、物品。
"旅游意外险"恰好填补了“旅行社责任险”的空白,游客可以通过购买“旅游意外险”,保障游客途中因自身过失造成的伤害和损失,进行理赔。
另外,游客在购买保险时要格外注意保障范围,要根据旅游项目购买合适自己的旅行保险。跟团游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自然灾害、类似恐怖活动、地震、海啸等,这些属于不可抗拒的灾害,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。真正保障游客自身的保险,是旅游短期意外险。短期的旅游意外伤害险国内游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至50万元,境外游为30万至100万元不等。
且旅游意外险分了很多等级,最初等级为“意外伤害、急性病、医疗、旅行不便”,而高级的涉及到“个人责任、紧急救援”等事项,通常根据自己的旅游线路来制定保险方案,并非一味的追求高保障。例如一个市内一日游或周边二日游购买紧急救援等高级选项,就显得有点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