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赴中国旅游人员申请签证须现场验原件材料:
(1)照片
(2)护照正本
(3)申请表
(4)香港身份证(所有香港居民适用)正本
(5)香港居留证明(非永久居民适用):居留、工作、学习等的有效证明的正本
(6)合法入境(访客适用)如入境纸正本
(7)最近一次中国签证(如签证在另一护照上,请带上旧护照)
2.以下几种情况无需采集指纹:
(1)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;
(2)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曾留存过过指纹;
(3)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(M)、旅游(L)、探亲(Q2)。经香港公署审核后,认为仍需要采集指纹的,将通知申请人补采。
3.必要时,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档或补充材料,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。
4.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、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。
5.如需瞭解进一步详情,请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或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网站。